我动了试一试的念头——给自己口交。逻辑很简单:伯纳德能做到,而我的尺寸也跟他差不多。差不离。值得一试。
我飞快地脱掉衣服。谷仓里的阴影将我吞没。我坐倒在一捆干草上,身体前倾,像伯纳德那样弯曲脊背,将自己折叠起来。我的阴茎向上挺立着,充血发红,顶端渗出些许液体。我用力推、用力拉,强行把脸凑向胯下。
龟头在离我舌尖仅一英寸的地方晃动。
首先袭来的是气味——汗水与麝香混合的味道,那是劳作一天后特有的浓烈气息。我伸出舌头,拼命够着。颈部肌肉紧绷得仿佛在尖叫,腰椎发出“咔哒”一声脆响。我更加用力,双手抓住臀部把自己向前拉;就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,我的舌尖扫过了它的顶端。
咸味。皮肤的触感。热度。
我向后瘫倒,大口喘着气。还是差了点火候。身体柔韧度不够。但那种滋味却久久萦绕不去。
那天剩下的时光变得有些模糊。我穿好衣服,象征性地从谷仓里搬了几趟垃圾出去。我没敢靠近那丛丁香树篱。
日落时分,晚饭的铃声响了。
今晚,格兰蒂穿了一件绿色的缎面睡裙。那是种祖母绿,在餐厅吊灯的照耀下,泛起如流水般绵长的波光。正当我举起汤匙时,她飘然而至。
“第一天过得怎么样,蒂米?”
她的语调里带着一种心照不宣的韵味,话语间似乎潜藏着某种意味深长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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