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丽秋补充:「我记得当年整理资料时,有些工作人员会先把素材放在制作室,等所有人核对完再归档。那时候资料很多,未必每次移动都会重新填表。」
「你是否记得D-17B曾经出现在制作室?」林曜问。
「我没有亲眼确认过那一卷的编号。不能因为我知道有这个流程,就说那卷磁带一定在那里。」
林曜点头。
这个回答没有提供直接答案,却让他们更加清楚:流程存在,不等於特定物件一定走过那个流程。
楚理将两份文件分别编号。
「我们需要保留原始文件的完整状态,也要把後来制作的索引记录。不能把两者混在一起。」
陈丽秋表示同意,并协助警方查找同一批资料中的其他交接表。
过了约半个小时,他们又找到一张附表。
上面记载,当年有一批录音素材在十月下旬进行重新核对,其中几项的保管栏只有「制作端」三个字,没有具体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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